一、工程签证 1、几种应不予签证的现象(经常出现而又容易忽略) (1)项目签证的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签证理由(含引用资料的编号)、位置、尺寸、数量、日期、使用材料、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费用子签证的原始材料必须附在签证上,如技术审批单、设计变更、业主联系单等,否则不予签证。 (2)未经设计人和甲方人员书面同意,施工单位自行提高部分材料的材料要求的,坚决不签字。 (3)对同一项目内容重复签证,特别体现在设计变更和技术审批单上。请记住,只要能反映在竣工图上,就不会签证,需要根据竣工图结算。否则,会造成竣工图和签证的双重计算。 (4)配额和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不需要单独签发签证。如有的项目已包含在包干费、综合费、其他费用中,或已包含在定额或综合单价中,现场人员应另行办理签证。 2、签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很多问题都是在双方没有及时签证的情况下通过口头协议解决的。只有在那之后我们才能匆匆办理签证手续。这违反了“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有期限”的规定。一些建筑公司故意拖延工程量竣工时间,在签证日制作物品,获取不合理利润。 (2)在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要明确哪些材料需要签订,如何做好。对已签字的材料单价,应注明是否包含采购费和运输费,不计算损失,以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在签字时,必须注明材料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单价和时间。 (3)明确直接费、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的项目或一些特殊项目,往往是按双方约定的具体金额结算。签证上应注明直接费或税金是否不收,因为直接费可以收,后者只能收税金。 3、工程签证时间控制 工程签证原则上在相应工程竣工后7天内完成,隐蔽工程签证原则上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完成。 二、工程进度款 1、目前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按月结算:施工单位按月申报工作量和价格,业主审核支付。 (2)分段结算:按形象进度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付款。 2、进度款支付时 首先,要求与进度款相对应的视觉进度或数量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确认,并通过验收。 3、工程进度款结算 要求反映现场实际竣工情况,严格扣除建设工程及预付款、甲方提供的材料(按预算内容)、水电费、质保金等代扣代缴费用。 4、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注意 有些子项(工作内容)列表中有几个子项,会导致有些子项已经完成,有些子项还没有完成的现象。这就要求扣除这部分的价格或根据经验按比例支付,只付少付不多,否则可能造成超支现象(这很容易被忽视)。 5、进度款审核的时间控制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必须记住,在接到施工单位报告后14天内,工程量未经核实。从15日起,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视为工程价款的支付依据。 三、工程结算审核 1、资料收集整理 包括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材料价格调整等影响工程结算的资料(如工期、质量、文明等确认资料)。 2、合同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如建厂项目的污水处理项目,这类合同为总价包死,除非设计变更及合同另有约定外,一律不予调整,结算价=合同价+变更+签证。 (2)对于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综合单价、风险范围和风险成本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不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调整,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结算。但结算数量超过合同清单数量一定范围的,原合同的综合单价另行确定。 3计价模式 (1)工程材料单价法是指以分部分项工程量单价为基础的直接成本。直接成本由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和相应的价格决定。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2)综合单价法是指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部成本的单价。 4、有些容易忽视价款的扣除 (1)如办公楼地下室防水材料变更。原来的设计是,地下室外墙用沥青油毡辊防水,柔性氯化聚乙烯橡塑共混防水卷材。变更的计算方法为:计算新材料成本,扣除原材料成本。 (2)扣除甲供材料的价款,原则上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上报甲供材料的使用计划,经监理、业主批准后供应。严格控制供应数量,防止施工单位使用或挪用材料。结算时,应将甲供物资的实际供应量比例与相应的结算量进行比较。甲方供货数量少于结算数量的,按甲方供货数量结算;甲方供货数量超过结算数量的,扣除超出部分。 (3)在合同价格和投标价格中扣除措施费用,在合同价格的构成中会有一定的措施费用。如果施工过程中没有计量项目,结算时将扣除这部分费用。 (4)扣除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往往在其他工程费用中约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市、省文明施工现场奖励。但实际不符合奖励要求的,扣减该部分费用。 (5)其他费用的计算应以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如工期奖励、赶工费、优秀奖等)为依据。 5、工程量审核 应注意以下两点: (1)口径必须一致。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检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细目中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与预算定额中的细目是否一致,一致后才能采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2)计量单位必须相同。审核工程量时,应检查施工单位所列计量单位与预算定额计量单位是否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应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6、定额子目套用的审核 注意检查工程结算选用的定额分项是否与工程各分项的工程特性相一致,代用是否合理,是否有高、错、重复设置。在工程项目中应用哪个分项,有时会引起很大的争议,特别是一些模棱两可的分项单价。建设单位常用的方法是,选择一套高价或低价的分项单价。 在工程结算中,同一类工程量往往以较高或较低的基价计入定额子目的。审计期间: 一是注意定额分项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二是注意各章定额编制说明,熟悉定额中同类项目分项的适用范围。 7、取费及执行文件的审核 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定额和当地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以及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应认真审核,防止多付。应注意以下7个方面: (1)成本定额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匹配; (2)收费标准是否与区域分类、项目类别相一致; (3)充电座是否正确; (4)根据规定,部分签证应包含在独立费用中。是否包含在固定直接费用中; (5)是否有不应当收取的费率; (6)其他费用的计算是否有遗漏; (7)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调整文件的规定,收费是否正确。 8、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时间控制 (1)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万元-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万元-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业主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kcmb.com/zzyhl/160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