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①签证申请表 ②照片1张(长4.5cm×宽3.5cm白色背景,6个月以内照片) ③护照 ④户口本复印件,提出有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同时户口本需出示原件 ⑤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书,仅限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内的申请 ⑥在职证明书 ⑦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⑧批准证明复印件,仅限于所属单位为合资企业 2.日方邀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①邀请理由书 ②滞在预定表 ③身元保证书 邀请人若为日本国政府中央省厅,国际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的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大学教授或准教授,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 ④关于邀请单位的资料 若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不需要。 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课长以上邀请时,可用“在职证明书”代替。 大学教授或准教授邀请时,可用“在职证明书”代替。 ⑤已登记注册法人单位 以下材料任意项均可 法人登记薄謄本(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会社四季报(最新版本)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 「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 简介书或宣传手册等可表明邀请公司概要的资料 (注1)邀请单位原则上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等,但是,当大学教授(或准教授)以交流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注2)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邀请理由书上,邀请人或经济担保人还需填写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人材料一起提交。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kcmb.com/zzysm/1566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