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国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①签证申请表

②照片1张(长4.5cm×宽3.5cm白色背景,6个月以内照片)

③护照

④户口本复印件,提出有记载事项的所有页。同时户口本需出示原件

⑤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书,仅限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内的申请

⑥在职证明书

⑦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⑧批准证明复印件,仅限于所属单位为合资企业

2.日方邀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①邀请理由书

②滞在预定表

③身元保证书

邀请人若为日本国政府中央省厅,国际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的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大学教授或准教授,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

④关于邀请单位的资料

若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不需要。

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构课长以上邀请时,可用“在职证明书”代替。

大学教授或准教授邀请时,可用“在职证明书”代替。

⑤已登记注册法人单位

以下材料任意项均可

法人登记薄謄本(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

会社四季报(最新版本)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

「会社·团体概要说明书」

简介书或宣传手册等可表明邀请公司概要的资料

(注1)邀请单位原则上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等,但是,当大学教授(或准教授)以交流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注2)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者的个人信息填写在邀请理由书上,邀请人或经济担保人还需填写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人材料一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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